相关课题负责人: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6年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范围与成果要求
(一)结题范围:本次受理结题的课题为达到研究周期,或经批准延期至2026 年结题,且已完成规定研究任务、达到预期成果的教改研究课题,包含普通(重点、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和委托课题。研究周期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已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课题按批复延期时限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结题的课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立项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与预期成果;
2.成果已完成规定的实践应用检验;
3.成果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要求且材料齐全规范;
4.经费使用合规、决算完整;
5.课题相关成果的发表及应用已标注“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课题立项编号:XXX)”字样。
(三)成果要求
1.普通(一般)课题、专项课题。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并被知网收录教改论文至少1篇(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并形成1项被主持人所在学校采纳的教学改革方案、1套优质数字教学资源;专项课题同时满足指南专项成果要求。
2.普通(重点)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教改论文至少1篇,或公开出版相关教改专著、教材1部,或取得副省级以上领导签批的咨询报告、政策建议采用证明。以上成果均需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二、结题材料准备
(一)省平台电子版材料
1.立项申报书、立项通知书(立项证书)、中期检查表、变更表已于上半年完成核查,系统内已有合规存档版本,课题负责人无需重复上传。
2.负责人登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管理平台(https://jljyjg.yuntu.cn),主要上传以下新增材料:结题验收书、结题研究报告、全部佐证材料、经费决算(签字盖章PDF版)、成果应用推广证明。
(二)纸质版材料
1.结题验收书,单独装订,一式五份;
2.结题研究报告,单独装订,一式五份;
3.佐证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一份。
各类佐证材料形式要求及佐证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9月15日15:00前:负责人完成结题全部新增材料在省平台上传。
(二)9月16日—9月20日:高教所完成全部课题校内审核及平台提交。
(三)9月23日:负责人将课题答辩纸质版材料报送到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316室)。同时须准备5分钟PPT汇报、3分钟答辩,会议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负责人仔细阅读(附件1),如有问题,随时沟通。
联系人:孟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