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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6-04-14 09:10     (点击: )

相关课题负责人:

高等教育研究所按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2026年上半年工作安排,现开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2025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

二、中期检查情况是结题的重要依据。准备材料包括《中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等。成果要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结合,重点体现课题立项至今所开展的研究工作。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自动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不予结题。

三、课题变更要求。获批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等,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请及时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待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批后执行。中期检查工作过后不再受理课题变更申请。

四、线上提交时间及平台

(一)中期检查材料。4月15日—4月27日,负责人上传吉林工商学院教研管理平台(jlbtc.jypt.chaoxing.com)。《中期检查报告书》单独上传PDF版、其余佐证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上传。

(二)课题变更申请。4月15日—4月27日。负责人上传平台(同上),进入“我的项目-管理-变更申请”模块提交。附件上传压缩包,内含签字版《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及《变更汇总表》。同时纸质版《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一式1份4月28日前报送行政楼316室。

联系人:孟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附件1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高教学会.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高教学会.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成果佐证.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重要事项变更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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