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近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已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5月),本批指南中,共有582家企业面向相关专业与产业方向发布支持项目。请各教学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教师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基于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求,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师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
2.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6.已发布的企业指南持续有效,不受立项名单发布批次限制,可在本年度内分两次提交立项审核。
三、时间安排
1.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材料报送
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excel版及PDF盖章版)发送高等教育研究所指定邮箱jlgsgjs@jlbtc.edu.cn
第一批申报:请以“XX部门+202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一批申报”于8月28日(周一)前发指定邮箱。同时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提交行政楼316室。
第二批申报:请以“XX部门+202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二批申报”于10月11日(周三)前发至指定邮箱。同时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提交行政楼316室。
联系人:孟老师 刘西文
联系电话:82306575 1317445730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