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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5-17 08:48     (点击: )

相关课题负责人:

高等教育研究所按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2023年上半年工作安排,现开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检查范围:2022年吉林省高教科研立项课题

2.获批立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等,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请及时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待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批后执行。

3.中期检查情况是结题的重要依据。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应附前期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应不少于1项),成果要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结合,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自动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不予结题

4.按省高教学会要求,中期检查工作过后不再受理课题变更申请。

请相关负责人认真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版一式1(单独装订),佐证材料1套(合成1个PDF文件)。电子版每项课题总文件夹以“主持人+2022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命名,子文件夹包括“主持人+中期检查报告书“主持人+佐证材料两个PDF文件

受理时间:纸质版请集中于5月22(周一)报送到行政办公楼316室,同时将对应的电子版发送至jlgsgjs@jlbtc.edu.cn

联系人:孟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517





附件【附件1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高教学会.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高教学会.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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