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吉教高〔2022〕13 号)相关要求,从2023年起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提前至前一年组织开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强调事宜如下:
一、课题申报事宜
1.2023 年度课题立项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 1:2:2 左右。
2.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
3.课题申报工作采用限额申报方式,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4项。
4.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 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二、提交材料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汇总表》,于6月26日将电子版以“申报人+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为主题发送至511325882@qq.com。
课题为限额申报,学校将先组织预审、专家推荐评审,待推荐课题确定后再组织系统平台申报、审核等工作。时间紧张,请有意申报教师严格按学校受理时间提交相关材料,以免耽误后续工作开展。
联系人:张玉颖
联系电话:15948790868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