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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1-09-14 10:43     (点击: )

各教学单位、部门:

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1.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在教育科研方面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成果。

2.本届评奖设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并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人每人只限申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奖;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3)已经在相当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

4)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三、材料要求:

1.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获奖,转载引用、示范推广或被采纳以及社会影响等。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决策咨询类成果需提供报告全文及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的复制比检测报告等。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

2.请有意参评教师于9月26日前将《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成果申报活页》、成果材料的pdf版及《汇总表》(excel版)以“申报人+12届教育科研成果奖”为主题发送到511325882@qq.com。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为限额、线上申报。待确定推荐名单后再组织线上填报工作。

联系人:张玉颖

联系电话:82306578  15948790868

 

                              高教研究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附件1: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十二届优秀成果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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