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教科研办字[2017]7号)和《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吉教科研办字[2017]8号)的规定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0年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课题主持人请认真仔细阅读《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吉教科研办字[2017]8号)。
二、结题范围
1.2017年立项,本次仍未申请结题,原则视为自动撤项;
2.2018年立项,尚未结项课题;
3.2019年立项,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
三、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应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发表2篇系列论文,且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2.一般课题:应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发表2篇系列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3.专著或论文发表须独家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编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4.与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5.研究成果必须源自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提交鉴定结题。
6.专项课题与一般课题结项要求相同,即应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发表2篇系列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提交材料:
①《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②结题研究报告(8000-10000字);
③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
④过程性资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实施方案、开题报告、年度报告、变更审批等(复印件即可);
⑤成果公报(1000字)。
⑥汇总表(填写时请认真核对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课题组成员名字等,此项信息与最后结题证书打印相关)
纸质版材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3份;“②③④⑤”结题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一式3套(白色胶装,封面格式见附件)。⑥只需提供电子版。
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仅限pdf、jpg、jpeg、png格式);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仅限pdf格式);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仅限pdf、jpg、jpeg、png格式)。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
请符合结题条件的主持人于11月16日(周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高教研究所(行政办公楼507室)。纸质材料需提供相应电子版,确保一一对应。课题总文件夹以“主持人”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结题申请审批书”等)”命名。以“主持人+2020年教科办结题”为主题发送至86402714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 13756262814
高教研究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