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教学会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验收
吉林省高教学会将对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教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已完成预期研究内容并取得相应成果的项目可以申请结项,具体事宜如下:
(一)提交材料:
1.课题汇总表
2.开题报告书(学会盖章版)
3.变更申请表(严重超期课题需附《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严重超期情况整体协调说明》)(学会盖章版)
4.结题验收书
5.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需有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与检索网址的链接<含验证码等可验证要素>;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大雅、paper pass、维普,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6.研究成果(无需纸质版,成果限5项以内<切勿超项>)。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非必要条件。
(二)报送须知
纸质版:第2-5项材料须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每项课题结题材料勿单独装袋(用夹子夹好)。
电子版:第1-6项材料须提交电子版。电子版以“主持人+2020学会结题”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结题验收书”等)”命名。电子版材料(word或excel格式,无需印章)。
“结题验收书与研究报告书”采用2020年上半年版。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200元(含曾经参加课题结题但未顺利通过被鉴定为延期结项的课题)
二、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2019年立项课题
2.获批立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等,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请及时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报送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批。
3.中期检查情况是结题的重要依据。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应附前期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应不少于1项),成果要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结合,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自动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不予结题。
4.按省学会要求,中期检查工作过后不再接受课题变更申请。如2019年立项课题有人员、结项时间等重要事项变更,请本次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研究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以后不再受理相关变更事宜。
请相关负责人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和《阶段性研究成果装订册》,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左侧两订)一式两份。电子版每项课题总文件夹“主持人+2019省高教学会中期检查”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检查报告书、阶段成果”等)”命名。
电子版发送邮箱:454251704@qq.com。
集中受理时间和地点:5月25日(周一),行政办公楼505室
联系人:涂老师 13843196702 82306578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