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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9-11-29 15:05     (点击: )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教育教学成果奖是在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中颁授的最高奖项,是衡量高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标志。省教育厅为加快推进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决定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遴选工作,以此引领和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要事宜强调如下:

1.培育项目原则上应有省级重点教改课题研究基础或在本校已开展前期研究 2 年以上。

2.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 1 个培育项目,主持或参与的培育项目总数不能超过2个。

3.省属地方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 2项。

4.培育项目预期成果能够在 2021 年底之前经过 4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取得明显实效。

5.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申报。

6.请认真阅读《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填表说明”部分,确保填写的规范性。

7.项目申报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确保与正式提交的纸质版一一对应。

请申报人将《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支撑材料(首页应为材料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电子版以“申报人+2019省高教成果项目培育”为主题,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项目申请书、汇总表、支撑材料”)”命名于12月4日(周三)前发送至864027148@qq.com。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限额推荐,并进行校内公示后,再通知纸质版提交要求与时间。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13756262814

附件1:《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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