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的相关要求,结合高教研究所2019年下半年工作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1.2016年立项课题,必须在本次结项验收,否则按撤项处理;
2.2017年立项课题。
(二)本次结题验收,不再受理 2017年立项重点课题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申请。
(三)成果要求:
1.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
2.省级教改课题研究成果(论著、论文等)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支持项目”。
(四)验收材料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分为重点和一般);
2.结题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立项申请书(含教育厅章)、结题报告、课题中期检查表(重点课题含教育厅章)、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等。
3.汇总表(填写时请认真核对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等信息)。
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2018年立项课题。
(二)请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一般课题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中期检查并审批,重点课题中期检查表经学校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报省教育厅审批,并按省教育厅批复的结果执行。
三、材料提交
1.本次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或中国知网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不接收照片格式)。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
3.课题总文件夹以“主持人”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发表论文”等)”命名。
以上电子版材料与准备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确保一一对应,电子版材料以“主持人+2019年省教育厅结题(或中期检查)”为主题于2019年11月6日(周三)前发送至864027148@qq.com.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13756262814
高教研究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