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教科研办字[2017]7号)和《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吉教科研办字[2017]8号)的规定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9年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6年立项,本次仍未申请结题,视为自动撤项;
2.2017年立项,尚未结项课题;
3.2018年立项,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
二、相关课题主持人请认真仔细阅读《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吉教科研办字[2017]8号)。
三、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应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发表2篇系列论文,且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2.一般课题:应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发表2篇系列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3.专著或论文发表须独家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编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4.与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5.研究成果必须源自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提交鉴定结题。
6.专项课题与一般课题结项要求相同,即应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发表2篇系列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提交材料:
①《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②结题研究报告(8000-10000字);
③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
④过程性资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实施方案、开题报告、阶段总结、问卷、年度报告、变更审批等(复印件即可);
⑤成果公报(1000字)。
⑥ 汇总表(填写时请认真核对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名字等信息)
纸质版材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3份;“②③④⑤”结题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一式3套(白色胶装,封面格式见附件)。
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或中国知网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不接收照片格式),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
请于11月6日(周三)报送高教研究所(行政办公楼507室),电子版与提交纸质材料确保一一对应,以“主持人+2019年教科办结题”为主题发送至86402714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 13756262814
高教研究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