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立项工作安排,现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正在承担省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项目者不允许申报;
2.重点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无职称要求,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二、选题要求
1.申请人可参照《吉林省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2019年度项目研究指南》(见附件1)所提供的研究范围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自选题目研究;
2.本次基地立项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类别,并根据实际立项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三、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研究周期为1-2年;一般项目可自行拟题,研究周期为1年;填表日期统一为2019年3月;
2.每人限报一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包括负责人);
3.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左侧装订,一式2份;
4.项目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供隐名评审使用,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部门名称等个人资料,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 A4纸双面打印, 左侧装订,一式3份;
5.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意见”需由负责人所在部门签字盖章;申请人承诺和推荐人意见需相关人员亲笔签名。
四、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纸质材料(申请书2份、活页3份)于4月22日报送至基地(行政综合楼507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511325882@qq.com ,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玉颖 联系电话:82306575。
五、结项要求
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阶段性成果可为公开发表的论文、咨询建议、评论文章或内参等形式。重点项目研究成果须在省级期刊发表2篇;一般项目研究成果须在省级期刊发表1篇。
吉林省高等财经教育研究基地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