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我省科研人员积极性,加大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促进优秀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引领舆论作用,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第十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评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范围
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的著作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等。每人限报著作、论文(含调查报告等)各一项。.两人以上合作形成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主编)牵头申报。著作类成果限报主编、副主编,最多为 3 人,论文类成果限报第一、第二作者。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包含的论文
(3)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4)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5)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
3.申报材料
申报者请认真填写《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申报序号由高教所统一填写。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等),以及获奖、转载、被采用证明等相关佐证,成果复印件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著作原件3本。
4.参加评奖成果的申报材料由省教科办存档,不予退还。
请将申报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于5月10日(周三)集中报送高教研究所(综合行政楼504室),申报时请同时携带成果原件备查。电子版(申报表和汇总表)以“姓名”+“十届申报评奖”命名发送至gaojiaoyanjiusuo@jlb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涂庆华
联系电话:82306578
高教研究所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
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
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