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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12-09 13:55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转型发展与内涵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高等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总结并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学院决定开展第四届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结项的省级及以上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为核心内容的教学改革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已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二)不符合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三)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的;

(四)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学术作假行为的。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成果在教学改革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形成中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二)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经过不少于1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截止日期至2016年12月底),实践过程应具有持续性。

(三)具有较大的示范性。成果应用范围较大,取得较高认同度,对学院的转型发展和教育改革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三、申报材料

1.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吉林工商学院第四届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附件2)(不少于5000字,自行排版),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

3.佐证材料胶装1套,且附材料目录。材料包括:课题结项的原始材料、成果(课题)结项证书(结项验收书)、提供课题实践应用方面的实证材料。成果如果是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及其使用情况证明(以上申报材料评奖后返还)。

四、申报要求

请将每项成果的《推荐书》、《科学总结》装订在一起,连同佐证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档案袋(盒)内,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盒)正面。相关材料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gaojiaoyanjiusuo @jlbtc.edu.cn. 纸质版材料请于2017年1月4日(周三)集中报送至高教研究所(行政办公楼50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淑媛  孟之知

联系电话:82306573  82306575  

附件1 院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2-吉林工商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科学总结(封面).doc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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