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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林省2016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12-09 13:45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吉林省教育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选题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主持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

3.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申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省、部级项目的同类项目,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申报立项。

4.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数量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学院对申报课题需审核并遴选后正式上报。

5.《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填写注意事项:

①封面填表日期统一为2016年5月23日;

②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③本年度教研课题立项研究时间原则上自2016年5月起计算,课题理论研究时限至少在1年以上,一般课题应在2年内结题,重点课题应在3年内结题(以上均包含课题实践时间),且课题研究与实践起止年月须有承接性,例如“课题研究起止年月2016年5月—2017年5月,则实践起止年月2017年5月-2018年5月”,课题理论研究和实践完成后方可申请结题。

④预期成果须明确填写: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

《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16年5月25日(周三)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高教研究所(行政综合楼503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gaojiaoyanjiusuo@jlb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淑媛 孟之知

联系电话:82306573, 82306575

 

附件1: 省教育厅2016年立项通知.doc

附件2: 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选题指南.doc

附件3: 新版立项申请书.doc

 高教研究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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