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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12-09 13:41     (点击: )

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课题过程管理是高质高效完成课题预期研究任务的有力保障,高教所将对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度立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检查范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度立项课题。

2.获批立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等,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请及时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1),报送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批。

3.中期检查情况是结题的重要依据。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应附前期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应不少于1项),成果要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结合,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自动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不予结题。

4.请相关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装订册》(附件2),将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集中于5月18日(周三)报送至高教研究所(行政办公楼503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gaojiaoyanjiusuo@jlbtc.edu.cn。

5.为保证2016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预结项课题的完成质量,现提前将最新版《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本年申请结项的相关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并按验收条件积极准备,下半年具体结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研究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2: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3: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项项目结题验收办法.doc

联 系  人:刘淑媛 孟之知

联系电话:82306573 82306575

高教研究所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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