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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7-12-09 13:37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吉发〔2013〕10号)精神,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事项

1.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管理,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教研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省教育厅最新制定并印发《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见高教所网站“规章制度”栏),请各位申报教师认真研读并领会,原《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废止。

2.自2015年起,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一次省级教改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省级教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3.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数量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学院对申报课题需审核并遴选后正式上报。

二、本次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

2.选题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3.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主持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

4.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5.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申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申报立项;除公共基础课、校级精品课程外,单门专业课程的改革或课件的开发,原则上不予申报立项。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请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请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3日(周二)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高教研究所(行政综合楼503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gaojiaoyanjiusuo@jlb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淑媛 孟之知

联系电话:82306573, 82306575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选题指南.doc

附件3  立项申请书.doc

高教研究所

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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