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吉林省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评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范围
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的著作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等。每人限报著作、论文(含调查报告等)各一项。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3)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4)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
3.申报材料
申报者请认真填写《吉林省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等),以及获奖、转载、被采用证明等相关佐证,成果复印件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著作原件。
4.参加评奖成果的申报材料由省教科办存档,不予退还。
请将申报材料于4月28日至4月29日集中报送高教研究所(综合行政楼503室),申报时请同时携带成果原件备查。电子版发送至gaojiaoyanjiusuo@jlb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淑媛 孟之知
联系电话:82306575